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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 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2018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八个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明确 提出企业标准领跑者是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 通过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调动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 估,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确定标准领跑者,建立多方参与、持续提升、闭环反馈的动态调整机制。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对于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高度重视,为 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 制度的意见》 (国市监标准[2018]84号),为企业公开更高的企业标 准提供参考,2022年,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组织参与3项“领跑者” 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并承担了“领跑者”评估机构工作。2023年,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将聚焦市场监管总局划定的重点领域,开展相关产品的“领跑者”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努力推进国家“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和制造业、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
现公开征集“领跑者”重点领域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 企业及上、下游产业合作伙伴,牵头提出或参与具体标准编制工作, 望有志于为行业的标准建设发展贡献力量,成为行业“领跑者”的会员及相关单位积极参与。
一、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 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对深化标准化工 作改革、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二、“领跑者”标准和起草单位的意义
1. “领跑者”标准为企业制定企标提供指导依据;
2.对质量提升有着引领作用,支撑企业标准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工作的有序推进;
3.有利于企业确立行业的权威及领先地位;
4.有利于第三方评估机构有效了解该行业特点及各相关重要评价指标;
5.有利于企业制定企标,参与“领跑者”排行榜对标达标工作,成为本行业“领跑者”称号;
6.作为标准起草参编单位和参编标准的专家,享有标准发布稿上署名的权利;
7.享受地方政府对参与标准制定企业进行奖励、鼓励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权利;
三、 参与方式
请意向牵头提出或参与相关重点领域“领跑者”产品评价团体标 准制定的单位,可将标准项目建议书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我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进行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3526069
联系人:王连爽 13121677321
邮箱:13121677321@163.com
附件: “领跑者”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 0 2 3 年 3 月 1 日